4月1日,据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3月29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将优化调整本地居民家庭购买本县住房的限制条件,包括放松了限购和限售政策,对多孩家庭可增购1套房,产权式酒店客房、酒店shi公寓不再限购等,还对引进人才、重点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购房支持政策。
优化调整本地居民家庭购买琼中县住房的限制条件。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可以在琼中县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安居房,含新房和二手房),琼中县户籍居民家庭按照原购房政策执行。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提供至少1名家庭成员在琼中县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可购买琼中县1套商品住房。
同时,优化调整琼中县二手房交易转让年限等限制性条件。2018年3月30日后,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购房合同备案满2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转让。
另外,优化调整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对多孩(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1套。
此外,优化调整琼中县引进人才购房政策。实际引进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该住房不在琼中县),本人可在琼中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已在琼中县城镇落户的各类人才,享受琼中县居民购房同等待遇。
新政还优化调整琼中县重点企业职工购房政策,符合条件的非海南省户籍人员,聘期1年以上且在琼中县服务满6个月及以上的,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该住房不在琼中县)的,本人可在琼中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
新政同时提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需求。琼中县范围内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自录用或聘用或调入之日起,在海南省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该住房不在琼中县)的,本人可在琼中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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