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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又一城“解绑”限购 产权式酒店按商业销售
来源:乐居买房2024-04-29 09:02:55

4月26日,海南省文昌市引发《关于优化文昌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提出,2018年4月22日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非人才引进落户),本人和家庭成员在文昌市没住房并且在海南拥有不超过1套住房的,可在文昌市买1套住房。

加之之前公布的海南各个市县的政策可以看出,海南各个市县都在根据自身的情况,定制“解绑”政策。

具体内容: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文昌市无住房且在海南其他市县拥有不超过1套住房的,本人可在文昌市购买1套住房。一是经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人才,包括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二是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对口支援或其他适宜方式,与我市用人单位开展服务的柔性人才;三是经省级、市级人才项目或人才评选活动确定的人才。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文昌市无住房且在海南省其他市县拥有不超过1套住房的,本人可在文昌市购买1套住房。一是通过我市政府招商引资落地,并开工的产业项目企业的员工;二是落户我市的航天科技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产业项目且实际投资运营企业的员工;三是入驻我市各类产业园区且实际投资运营企业的员工;四是上年度,在我市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投资额达3500万元及以上(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为准)企业的员工;五是总部设立在海南的企业(含其控股公司)的员工;六是外省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派驻海南工作的工作人员。

三、公开招录招聘、公开选调、调动、转任到海南省(含中央驻琼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文昌市购买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四、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其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文昌市无住房且在海南省其他市县拥有不超过1套住房的,本人可在文昌市购买1套住房;在文昌第1套住房合同备案满2年且人才本人在海南省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在文昌市可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五、2018年4月22日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非人才引进落户),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文昌市无住房且在海南省其他市县拥有不超过1套住房的,本人可在文昌市购买1套住房;落户满两年的,在文昌市可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六、2017年4月14日之后,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买的住房(含二手房),网签备案满1年且取得不动产证后即可上市交易;完全产权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限价商品房取得不动产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七、多孩(二孩及以上)家庭在文昌市购买住房的,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一套

八、文昌市产权式酒店项目按商业项目销售政策执行。2016年8月23日以前取得规划许可的产权式酒店项目客房销售比例按原《文昌市产权式酒店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016年8月23日(含)以后取得规划许可证的产权式酒店项目客房最高销售比例按《海南省产权式酒店建设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琼府办〔2016〕203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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