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1月10日,为有效科学推进海南全省城市设计工作,防止“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发生,加强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管控,由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组织起草了《海南省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对外公布,现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
《指引》全文包括总则、省域层次(本岛)、市县域层面、城市与周边环境层次、中心城区及分区层面——总体城市设计、建筑及建筑群层面——“现代法式”制度引导、城市主要开放空间的风貌营造、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组织保障实施共九大板块内容,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区域环境意象的引导和营造。
其中,对于省域层次方面,在地理制高点、重要的海岛、重要的视线节点等位置营造标志性意象,例如旅游公路、环岛高铁、高速公路及国省道等,包括滨海边界、滨河边界、大型水库区域边界以及因借自然景观的意象营造。意象营造应富有健康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水准,可兼顾旅游发展需求。
同时,《指引》提出城市设计应结合气候环境特征和地域文化特色,鼓励各地采用实体模型、数字化模型、多媒体等更为直观的表达形式,鼓励新技术在城市设计过程中的全流程和全尺度介入,提高城市设计的科学性并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提供支撑。各市县可根据实际,在符合本《指引》的前提下,制定细化补充要求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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