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于4月20日印发了《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目的是帮助海南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图片来源于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其中关于小微企业及房地产咨询的通知有:
2022年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范围,按规定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也可以享受。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大力宣传“六税两费”相关政策,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普遍所知、普遍所用。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等方式,加强对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确保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也可以享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 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省税务局负责)
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考虑予以支持。(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政策指导,引导银行加大对服务业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支农支小再贷款,加强对小微企业尤其是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的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由人民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的到期贷款,要继续给予支持,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确保平稳续贷。(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发挥海南省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线下服务功能,打通信贷融资“最后一公里”,为服务业企业提供现场信贷咨询服务。利用“海南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暨“信易贷”平台增信撮合效能,进一步整合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运输业等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叠加政府各类支持政策,全力支持服务业企业获得更多信用贷款。加快推进本地化征信公司设立运作,为服务业企业提供征信服务。持续开展“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万泉河”金融畅通工程,扩大服务业小微信贷服务覆盖面。(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管理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开展2022年银行保险机构减费让利行动,督促银行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减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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