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3月7日,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定安县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布。
根据批后公式的控规,中心城区塔岭新城片区规划范围东至海南环岛高速公路,西至潭榄溪,南至规划环城南路,北至环城北路,用地面积约728.68公顷,规划人口为6.56万人。该区承载“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集行政办公、生活配套于一体的行政中心,展现定安县城形象的门户窗口。
据城市结构及用地特征,规划形成“两带、两轴、三区、五心”的总体结构。
“两带”:指沿潭榄溪打造滨水休闲活力运动带以及沿白沙溪及兴安公园打造滨水休闲生态景观带。
“两轴”:指基于见龙大道及富民大道沿线功能分布,将见龙大道及富民大道打造成为交通服务、功能复合、形象展示的城市功能主轴线。
“三区”:指由北至南形成具有特色和主题功能的片区,包括北部产城融合示范区、中部生活居住配套区、南部新兴产业发展区。
“五心”:指规划形成的五个重要功能性中心,包括入口门户中心、商业商务中心、门户绿心、见龙塔绿心、丹桂绿心。
在用地布局规划上,塔岭新城片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728.6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697.07公顷。
(一)居住用地
规划布局五个居住组团区,规划居住用地为214.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0.72%,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为现状已建、已批未建居住用地以及部分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建设安居房的居住用地。
(二)商住混合用地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103.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90%。
——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住宅商业混合用地面积76.36公顷,主要为沿干路两侧的底商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用地及城市更新用地等。
——住宅商务混合用地
住宅商务混合用地面积0.87公顷,为现状烟草专卖局。
——住宅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住宅商业商务混合用地面积26.61公顷,为规划沿潭榄溪东面新增滨水活力商街、住宅商业商务综合体等。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3.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08%。
——机关团体用地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14.43公顷,保留现状县政府、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地方税务局、海南省金鸡岭林场、县国税局、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县政府第二办公区、县档案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卫生局等机关团体用地。
——文化用地
规划文化用地为3.16公顷,保留现状定安县宣传文化中心及规划新增两处文化活动中心。
——教育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37.66公顷,保留现状海南省交通技工学校、海南省工业学校、定安县第一小学和德才学校,规划新增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及五所独立用地幼儿园等。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院用地6.95公顷,保留现状定安县人民医院。
——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1.12公顷,为规划新增敬老院。
(四)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64.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32%。
——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33.46公顷,主要为沿干路两侧的底商、市场、商场等;规划旅馆用地1.73公顷,保留现状定安迎宾馆及新增潭榄溪东面酒店等;规划零售商业餐饮混合用地面积12.27公顷,拟建设见龙塔商业性公园;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0.88公顷,为现状保留四处加油站。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6.03公顷,位于规划区西面。
——商务金融用地
规划商务金融用地9.16公顷,为保留海南电网定安供电公司办公用地及规划区东面新增两处用地。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1.41公顷,位于规划区北面。
(五)工矿用地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79.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40%,位于塔南路以南与环城南路以北。
(六)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10.47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85%。
——城镇道路交通用地
规划城镇道路用地为108.52公顷,采取方格网的布局模式。
——社会停车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为1.95公顷,规划四处停车场。
(六)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9.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2%。
——供水用地
规划供水用地3.73公顷,为规划区中部现状定安自来水厂。
——供电用地
规划供电用地2.59公顷,为规划区东面现状的塔岭110KV变电站。
——通信用地
规划通信用地0.90公顷,为规划区北面现状的电信局。
——邮政用地
规划邮政用地0.31公顷,为规划区北面现状的邮政用地。
——环卫用地
规划环卫用地0.30公顷,为规划区北面规划新增的垃圾转运站。
——消防用地
规划消防用地1.36公顷,为规划区南面现状消防站用地。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7.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37%。
——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32.81公顷,包括兴安公园、丹桂公园、潭榄溪带状公园街头公园等。
——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4.10公顷,包括沿塔南路北侧的防护绿地、高速公路防护绿地、垃圾转运站防护绿地、定安县人民医院防护绿地、水渠两侧防护绿地等。
——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0.54公顷,为规划潭榄溪东面一处广场用地。
(八)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0.9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14%。
——军事设施用地
规划军事设施用地0.73公顷,为北面的现状定安县武装部队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0.24公顷,为中部现状的见龙塔,见龙塔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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