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3月22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收费事宜的通知》。
根据通知,学前教育阶段:按省、市发改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信息费、作业本费;民办中小学按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的标准减免学杂费,并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农村公办中小学免收住宿费;城市公、民办中小学按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减免住宿费。
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琼价费字〔1999〕235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琼财教〔2013〕291号、琼财教〔2015〕756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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