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日前,海口发布关于征求《海口国家高新区支持降解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接着,海口市政府于3月17日举行生物可降解材料重点企业恳谈会;会上,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布了《海口国家高新区支持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从生产、电费和租金、固定资产投资、数字化工厂等方面给予扶持,以积极打造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集聚区。
(截图来源于海口市人民政府官网)
源文件内容如下:
《海口国家高新区支持降解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省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培育降解材料新型产业,加快形成从研发、生产到检测的完整产业链,推动降解材料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中所指的企业是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纳税和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一区七园”范围内的研发、生产、检测、销售降解材料的企业或机构。
第三条 给予工业总产值奖励。对年度工业总产值保持增长的企业采取阶段性奖励支持。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的,给予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0.5%的奖励;年度工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含)的,给予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1%的奖励;年度工业总产值超过1亿元(含)的,给予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1.5%的奖励。
第四条 给予生产企业电费补贴。对年度工业总产值达2000万及以上的生产企业,按年用电总电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五条 给予房租补贴。对设立的降解材料方向的市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研究中心、检测中心、认证中心等,每年按租金50%给予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
第六条 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一次性给予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的奖励,每家企业获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 给予贴息贷款补贴。对生产企业年度实际建设投资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对当年完成投资使用的银行贷款按市场报价利率给予50%贴息贷款补贴,年度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第八条 加快数字化工厂建设。对获得国家、省、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100万、50万的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 鼓励降解材料企业出口。对年度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降解材料企业,给予实际出口额5%的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第十条 企业所申报年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或者违反禁塑规定。
第十一条 本市同类政策与本措施重合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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