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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出台楼市调控新政严控房价上涨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1-03-01 09:09:00
摘要
此次新政还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

  中新社东莞2月27日电 (李映民 李纯)广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就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房地产金融管理、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管等方面出台6条新政,严控房价上涨。

  近年来,东莞房价上涨明显,领涨中国各地房价。在2020年中国百城房价累计涨幅指数中,东莞的新房累计涨幅以9.5%居于百城首位。为了调控房价,东莞发布多项调控政策。此次新政是继去年7月东莞出台楼市限购、限转让政策后,再次出台楼市重磅新政,主要从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房地产金融管理、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管等方面进行调控。

  根据新政,自2月27日起,非东莞户籍的购房者,需在购房前4年内在东莞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才能在东莞买第二套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东莞,购买首套房,须在东莞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企业购房,必须是公司注册满两年后才能购买。

  此次新政还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东莞无住房且无住房按揭记录,买首套普通住宅首付30%,买非普通住宅首付要40%;在东莞无住房但有住房按揭记录,或有一套住房且已还清,再买普通住宅首付要40%,非普通住宅首付60%;在东莞有未结清首套贷款,购第二套普通住宅首付要50%,非普通住宅首付要60%。

  接下来,东莞还将根据住宅项目体量规模、价格水平以及对区域房价的影响,加强分类指导。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高于近期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在售项目申报价格或本项目前期申报价格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今年供应住宅用地不少于300公顷,进一步缓解商品住房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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